教育局於2015/16學年起推行「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」,讓學校透過資訊科技提升學與教的效能、加強課堂互動、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、解難、協作等能力。本校已於2018-19從小四開始推行學生「自攜裝置」政策,讓學生攜帶私人的流動電腦裝置回校進行學習活動,使學習更趨個人化和具流動性。
1. 學生善用電子工具,進行預習、課堂活動及相關電子功課,使學習更便利。
2. 學生透過電子學習的輔助,清晰地明白和掌握學習內容,解決學習難點。
3. 透過電子學習,營造高互動、高參與及多展示的學習環境。
4. 鼓勵學生自主學習,追求更深層次的知識,從而照顧個別差異。
5. 全面發展學生運用電子學習的能力,以提升學生資訊科技素養。
6. 透過利用電子學習材料,培養學生自主學習、創意、協作及解難的能力 。
1. 教師針對各學科的特色及學習內容,適時配合電子工具,以提升教學效能。
2. 學生自攜平板電腦(iPad),下載電子教科書(數學、人文、科學、普通話)及相關應用程式或學習材料回校上課。
3. 推行科目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人文、科學、音樂、視藝、普通話及體育
計劃年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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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資格受惠對象 |
在2024/25學年期間,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:
*若學生曾透過關愛基金援助項目購置流動電腦裝置,有關設備已使用了超過三年,並且無法使用,才可申請此計劃。 |
申請安排 |
每名合資格受惠學生須遞交受惠資格證明文件副本(「資格證明書」或受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),經校方跟進。 |
上網支援合資格受惠對象 |
已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查詢,確定住所未能接駁合適固網寬頻服務。 |
網址 |